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8

88.由于不理解何为

88.由于不理解何为对应,就无法清楚知道灵界,或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以及属灵层与属世层的关系,也无法清楚知道被称为灵魂的人之灵及其进入身体的运作,还有人死后的状态,故有必要解释何为对应及其性质。这也是为下文铺平道路。

属天的奥秘 #10076

10076.“因为它

10076.“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表天堂里主的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主的神性能力是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该真理在那里的转移和接受而来的。这从“公绵羊”和“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绵羊”是指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方面的人之内在(参看9991节),因为一切牲畜都表示人类的某种情感或倾向(参看9280节);这就是为何拥有仁爱和纯真的人被称为“绵羊”和“羔羊”,故“公绵羊”,就是雄性绵羊,表示内在人中的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或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主之人身的内在中的这良善;因为在内义上表示人的某种东西,因而表示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或天堂的某种东西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以一种无与伦比的方式存在于在世时的主里面的类似事物;此外,就至内在意义而言,圣言处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圣言的神圣由此而来。“充满手”是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也指该真理向那里的天使的转移,以及他们对它的接受。因为如前所示,正如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会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此人出于仁之良善行动的时候,主里面也是这种情况,只是在一个无与伦比的程度上。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是主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把它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结合,祂由此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祂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就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行动,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则是祂实现这一点所采取的手段。
  对一个人来说,在第一种状态下,他学习、充满必须构成其信的事物;随着他在良善的影响下,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而学习、充满它们,理解力便在他里面逐渐成形。当将形状赋予理解力或说属于理解力的这些真理被植入并与良善联结时,他就进入第二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行为通过运用真理而源于良善,或说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良善通过真理行动。由此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二种状态是何性质,即在这种状态下,思维和行为来源于良善,或也可说来源于爱,亦或说来源于意愿(译注:另一英文版本,出于良善,或也可说出于爱,亦或说出于良善思考和行动的一种状态);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将自己所爱的称为良善。但当一个人从头顶到脚跟的整个自我与他的爱一样,因而与他的意愿并源于这意愿的理解力一样时,他才开始进入第二种状态。谁能相信,整个人就是其意愿和植根于这意愿的理解力的一个形像,因而是其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一个形像,抑或其邪恶和源于这邪恶的虚假的一个形像?因为良善或邪恶构成意愿,真理或虚假构成理解力。天上的所有天使都知道这个奥秘;但世人却不知道,原因在于,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灵魂,因而不知道身体是照着灵魂的样式形成的,进而不知道整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灵魂的性质。这一事实从来世的灵人和天使身上看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们都是人的形式,这些形式的性质取决于属于其爱与信的情感的性质,以致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可称作爱与仁的化身,或有形的爱与仁;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由爱自己爱世界所导致的邪恶,从而陷入仇恨和类似情感的人可称作仇恨的化身,或有形的仇恨。
  这一事实也可从整个自然界中一个接一个流入的三样事物看出来,即:结果,原因和目的。结果从原因拥有自己的一切;事实上,结果无非是原因的外在显现,或说外在形式上的原因,因为当一个原因变成一个结果时,它就给自己披上诸如存在于外在层面的东西,以便它能在一个较低的领域,也就是结果的领域显现。这种情形与原因的原因很相似。这原因的原因在较高的领域,被称为最终原因或目的。这个目的构成原因里面的全部,以便它能为了实现某个事物而成为一个原因。事实上,一个原因若不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的缘故,就不能被称为一个原因,因为它的存在还有其它原因吗?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它是原因里面的最初事物,也是它的最后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目的可以说是原因的灵魂,也可以说是它的生命,从而又是结果的灵魂和生命。事实上,如果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没有能力完成目的,那么这三者当中没有一个拥有任何实际的存在,因为它没有打算实现任何事物;因此,它就像没有灵魂或生命的死物,这样一个事物会逝去,就像当灵魂离开肉身时,肉身会逝去一样。
  这种情形与人很相似。人的实际灵魂就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愿用来产生结果的伴随原因是他的理解力;所产生的结果就存在于身体里面,从而属于身体。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人所意愿,因而所思想的事会在身体里面以一种适合的方式呈现在一个结果中,当他说话的时候以这种方式呈现,当他行动的时候以那种方式呈现。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意愿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无论你说意愿,目的,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他视为目的,为他所爱,并被称为良善。同样,无论你说理解力,原因,目的,信,还是真理,意思也都一样;因为凡一个人出于其意愿所理解或思考的,他都当作一个原因,相信并称之为真理。一旦明白这些事,就能了解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在他的第一种状态下是何性质,在第二种状态下又是何性质。
  从这一切可以对如何理解这一教导获得某种概念,即:当主在世并荣耀祂的人身时,祂首先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又逐步作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此后,祂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天堂和世界运作,将生命赐给天使和世人;祂通过从其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这一切。因为天堂由此而存在,并由此不断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或也可说,天堂由此而被造,由此而不断被造,也就是得以保存;保存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这些事也包含在约翰福音的这些话里面: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描述了第一个状态;“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描述了第二个状态。当主降世,恢复众天堂的秩序,可以说重新创造它们时,情况也是一样的。显然,在上面这些话中,“圣言”是指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转移并觉察从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能力就是“充满手”所表示的,也是与此处第二只公绵羊有关的代表行为所描述的。
  由于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所以亚伦和他儿子被祝圣的过程以一种代表性的方式描述了主之人身的荣耀。关于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一个状态;关于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的第二只公绵羊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二个状态。第一个状态被称为“受膏”,第二个状态被称为“充满手”。正因如此,当亚伦和他儿子通过受膏和充满手而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时,经上说他们“受膏(或倒了膏油)”、“充满手”,如摩西五经:
  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充满手以穿圣衣,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由此也明显可知,充满手是天堂里转移并觉察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因为经上说的是他“充满手”,而不是“他的手被充满”。经上还说他“充满手以穿上圣衣”,因为亚伦和他的受膏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与充满手所代表的一样,即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衣服的这种代表,可参看前文(9814节)。“撕裂衣服”表示对神性真理的驱散,“剃头”表示对天堂里的神性良善的驱散。
  “充满手”因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和转移,以及天堂里对它的接受,故也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从它们当中洁净到何等程度,就从主接受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这层意义而言,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就表示“充满手”:
  利未的子孙从百姓中击杀了三千人。摩西说,今天你们要充满手归耶和华,使耶和华今天赐福与你们。(出埃及记32:28-29)
  就灵义而言,被赐福是指被赋予爱与信之良善,因而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2846, 3017, 3406, 4981, 6091, 6099, 8939节)。我们在摩西五经还读到“照着耶和华充满”,这句话表示照神性真理而行,因而也表示对它的接受。
  另一个灵与迦勒同在,他已照着耶和华充满了。(民数记14:24; 申命记1:36)
  民数记:
  耶和华就起誓说,凡二十岁和以上的人,断不得看见我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之地,因为他们没有照着我完全充满,惟有照着耶和华充满的迦勒和约书亚除外。(民数记32:11, 12)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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